母亲失信是否执行子女的财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如明明有钱偿还债务,却拒不执行生效的法院裁定、判决文书,拒不还钱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不会失信。 抚养费纠纷,这是民事案件,即使从未给付过,也不会转化为刑事案件;对此纠纷,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已建立了合作机制,并根据法院执行工作需要,向全国3400多家基层法院提供公民身份信息核实服务,为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提供了信息支持,也为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工作提供了信息支持。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1.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 2.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3.如果您查询的人属于各级法院的被执行人,将会以列表方式显示在“查询结果”下面,每页十条。 4.点击您选定被执行人,点击“查看”,会显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5.如果属于限制消费人员,还会显示“限制消费人员”信息。 6.点击“限制消费人员”下面的“查看”,会打开“XXXX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PDF文件。 7.在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时,应遵守相应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算是失信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是可以住酒店的,但是不能住星级酒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不可以。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无法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机票。失信被执行人使用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出行的,是会受到一定限制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中国失信人最多失信三条。 “无力性失信” 有履约意愿但是无履约能力,一方面这种情况要接受的结果是失信越多,越无法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最终是马太效应,越有信用的人越有价值,越多失信记录的越难进入经济正常运行体系中。“无意性失信” 有履约能力也有履约意愿,但履约习惯不良,这类情况通常是对自己的信用这件事本身没有引起注意,遗忘或拖拉导致失信,本质上说是失信的风险是被时间所迷惑。 “故意性失信” 有履约能力但无履约意愿,恶意逃废债、所谓老赖等都源于此类型。这样故意的恶意的违约行为,道德制约显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法律及相关法规是最终的途径,这也是信用于法律范畴的题中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