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及其他的变更请求,同时指定新的法人代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经全体股东签字后,自股东会作出此决定的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请求。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离婚后老公失踪无法索要抚养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或者找到抚养人以后,再追讨以前欠下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在公司法人失踪的情况下,股东可以协商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 法人变更流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
公民被宣告失踪法律后果:由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债务及应付的其他费用。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总则》第四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 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
父亲死亡母亲失踪,其子女监护人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申请失踪的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2)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3)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
老公失踪起诉离婚,只能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 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