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不愿意生孩子不犯法。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男女双方在繁衍后代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一方生育权力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育权利。从理论上说,繁衍后代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 因此,该权利的实现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若夫妻一方不想要孩子,双方应当对此进行协
没有领取结婚证,应当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也有例外,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
《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父母强烈干涉婚姻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婚姻自由是由法律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一种权利。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使用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 【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现行《婚姻法》第
女方出轨,男方无权向第三者要求赔偿。但是作为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前女方父母出钱买车写的男方名字,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男方的赠与。因为车辆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既然车辆在男方的名下,即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无论继承权人、受赠权人是一方或者夫妻双方,其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汽车供夫妻共同使用,如果没有明确所赠与的对象,该车辆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后买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写不写夫妻俩名字,其实意义是一样的。 婚姻法规定,婚后取得财产,不管登记人是你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建议能写两个人的名字时,最好是写两个人的名字,避免出现涉及第三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可以提什么要求,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的要求多分,或者付出较多义务的可以请求补偿,有重大过错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