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后爷爷奶奶的探视权,如果在孩子监护人的许可下可以探望孙子。 《婚姻法》中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这种特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继承时没有明确只归男方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
孙子一般是不可以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的,但是如果有遗嘱的话,孙子可以根据遗嘱直接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在法定继承中,孙子只适用于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在我国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是在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祖父母可以作为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
爷爷奶奶的抚养权,应在孩子的父母双亡,或不能抚养的前提下才能取得。如果孩子的父母有一方健在并且愿意抚养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就不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
父亲去世奶奶分割财产的要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对孙子有抚养义务。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爷爷奶奶可以起诉小孩的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
只有在孙子父母双亡或者父母皆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奶奶才有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爷爷奶奶探望孙子女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