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在创立时,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都作为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科目.但在以后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并不一定全部作为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科目.所以新增加再次投资作为资本公积金记入“资本公积”科目,以后有股东撤资时,可以按出资比例计算撤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