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含享受相应待遇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立起九条规矩。 一、反对铺张和奢侈浪费,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三、是严禁以任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一是严禁大操大办。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和标准,宴席规模不得超过15桌(150人),宴席标准不得高于当地居民正常消费水平,反对铺张和奢侈浪费,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三是严禁以任何方式、途径和名义,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或个人、上级领导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
《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第四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不得明显超过当地居民举办类似事宜的平均标准,严禁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婚礼操办标准按照主城区、周边区县(市)、乡(镇)村三个层面划分: (一)婚礼宴请人数,原则上主城区和周边区县(市)不得超过100人,婚嫁双方同城同地合办不得超过200人;乡(镇)村不得超过150人,婚嫁双方同地合办不得超过300人。 (二)宴请标准,原则上主城区不得超过1500元/桌,周边区县(市)不得超过800元/桌,乡(镇)村不得超过600元/桌。 (三)婚礼礼金,原则上主城区不得超过200元,周边区县(市)不得超过100元,乡(镇)村不得超过50元。 (四)婚礼标志车队规模总数不得超过8辆。 前款所称主城区指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周边区县(市)指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及其他县(市);乡(镇)村包括主城区和周边区县(市)的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