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含享受相应待遇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立起九条规矩。
一、反对铺张和奢侈浪费,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三、是严禁以任何方式、途径和名义,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或个人、上级领导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
四、是严禁借机敛财。不准以任何方式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或个人、上级领导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品;
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或者利用其提供的便利条件操办,或者由其承担应当由领导人员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五、是严禁动用公款、公物、公车,或者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六、是严禁在本单位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费用。
七、是严禁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妨碍道路交通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八、是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封建迷信和有违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活动。
九、是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规定》明确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告制度,并对领导人员违反规定收受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提出了具体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