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婚前存款,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已正常消耗的,一方不得主张另一方予以补偿或者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
婚前存款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离婚时仍然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存款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算是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存款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算是个人财产。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方婚前取得的存款是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如何是出于避免以后有争议的考虑,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婚前协议,约定存款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婚前存款属于个人财产,是依法受法律保护的,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书对个人存款进行保护,婚前财产协议书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前存款算是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前定期存款,在结婚登记的前一天,其本金和所产生的利息应该界定为婚前财产。但如果该定期存款在结婚登记的一年后到期,这一年产生的利息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个人积蓄不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应视作个人财产独自享有。
婚前存款婚后有变动是否仍为个人财产,其关键在于该存款是否保持了其原有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