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房产证加上名字不算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加上另一方名字属于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了,则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这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赠与后房子成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分割的权利。不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房子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出资买房,婚后不管多久同样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共同财产。
把婚前房会成为婚姻共同财产的办法: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只要该约定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条件,即可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时婚前房产协议有效,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只要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损害国家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这样的约定合法有效,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不需要分。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除非双方另有协议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男女双方各贷款买了一套房,婚后买房是算第三套房的,房屋数量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认定的,结婚后组成家庭,则按照双方所拥有的住房数来计算。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登记配偶的名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按份共有。一方在婚前买房的,在婚后是可以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那么该房产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的分配方式:1、婚前一人买房婚后两人还贷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户主名只写有自己子女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3、婚前由夫妻一方所购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