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子离婚一般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其他明确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则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婚后购买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如果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父母购买,则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为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房屋归该出资人子女所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二种为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则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婚前的房产,在婚后不算共有的。
二婚前财产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分情况而定。
在纳税认定上,再买属于第三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彩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根据以下产权登记的不同,离婚有不同分割方法: (1)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