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不过户风险有:一、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抵押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想要属于自己房产的部分赠与给另一方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签订房产赠与协议;2、向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房产过户。但由于房屋转移以登记发生效力,若只是签订房产赠与协议的,房屋在法律上并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婚后所办理的信用卡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之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孩子的损失。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可以主张对方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付出的扶养费,孩子非亲生一方承受较大的精神痛苦,还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及结合双方经济状况,酌情判定。
离婚后共同债务还和妻子有关系。但是只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妻子也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般来说,离婚之后买房再复婚的行为是不违法的,但是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的后果。考虑到双方办理离婚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在双方离婚之后,名下没有房产的一方重新购房产,其登记所有权人只能是一人,另一方是不能成为共有人的,所以如果登记方反悔,另一方是不能得到房产的。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房产离婚一般按照如下规则进行分割:1、若为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配;2、婚前一方父母买房的,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再复婚不需要花钱。对于其他的费用,根据个人消费计算,此外,保证处还可以提供宣誓中的拍照等有偿服务。对于特殊情况的人群,办证相关部门应酌情减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