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下列原则处理: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
近年来,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婚约彩礼纠纷大量涌现,因为按此规定,婚约彩礼在一定条件下应予返还。为此,我们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制定了关于审
婚约,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行为,称为订婚。我国1950年、1980年、2001年《婚姻法》对婚约均无明文规定。2004年4月1日施
近年来,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婚约彩礼纠纷大量涌现,因为按此规定,婚约彩礼在一定条件下应予返还。为此,我们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制定了关于审
1、婚约的处理原则(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法律不提倡订婚但是也不禁止订婚,是否订婚由当事人自愿决定但是,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订婚(2)婚约没有法律
在生活中,结婚索要彩礼现象仍然存在,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也不断增多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
一般情况下来说,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是要返还的。1、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
近年来,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婚约彩礼纠纷大量涌现,因为按此规定,婚约彩礼在一定条件下应予返还。为此,我们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制定了关于审
1、婚约的处理原则(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法律不提倡订婚但是也不禁止订婚,是否订婚由当事人自愿决定但是,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订婚(2)婚约没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