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和嫁妆并不属于共同财产。
彩礼在法律上可以视为男方附条件的赠与女方,所以在特定的情况下,男方可以向女方主张返还彩礼。
彩礼被带回来不算嫁妆,彩礼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嫁妆则是女方家庭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两者的意义是不一样的。所以彩礼被带回来不算嫁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彩礼被带回来不算嫁妆,彩礼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嫁妆则是女方家庭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两者的意义是不一样的。所以彩礼被带回来不算嫁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彩礼和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这些财产的获得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送彩礼、礼金等行为发生在结婚前,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还没结婚,对方要退婚,彩礼数额很大,是可以要求要回彩礼的。嫁妆如果是婚前给女方的,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嫁妆是婚前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的财产,女方的陪嫁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国的《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离婚财产分割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如果嫁妆是婚前女方父母指定送给女方的,则应该算做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予分割。如果父母并没有约定,并且是在子女办理结婚手续之后赠与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要分割的。
彩礼被带回来不算嫁妆,彩礼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嫁妆则是女方家庭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两者的意义是不一样的。所以彩礼被带回来不算嫁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说嫁妆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父母赠与女方的,一般会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登记结婚之后给的,那么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赠与时赠与人明确表明是赠与女方一方的,那仍然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