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进行吸收合并。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会计上是作为收回投资进行处理。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而不受到一般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非全资子公司因为还存在其他股东,所以先要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单一股东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后才能进行吸收合并操作。也可以约定由子公司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少数股权换取母公司增发的股权,但在具体操作中也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换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变为母公司的股东;第二步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已成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必须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当事人。 而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意志关系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 而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财产关系不同 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尽管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 而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独立的法律财产,而子公司的财产则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5、财产责任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 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主体,既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没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因此其经营后果应当归属本公司,由此而产生的财产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子公司可以用母公司的字号。 但比较严格的一般需要得到总公司授权才能使用。虽然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经营范围和资质,不能借用母公司的资质,同样母公司也不能借用子公司的资质,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母公司的字号可以由子公司使用。
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在法律地位上分公司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需要看子公司的性质。外包公司指企业在管理系统实施过程中,把那些非核心的部门或业务外包给相应的专业公司,这样能大量节省成本,有利于高效管理。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规定,子公司由其他公司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超过其股本的一半,以及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部分子公司由母公司进行管理,分公司无权管理子公司。
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附属公司,是指被另一个企业(称为母公司)控制的企业,一般是为签约方所拥有控制,或是与签约方有关联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而且,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