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
子女不赡养老人有可能构成遗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下列情况可以酌情减免抚养费: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按下列标准判定: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有如下支付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抚养费。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跟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的确定依据参照婚生子女的标准。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父母不和亲生子女断绝关系,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因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的,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终止支付抚养费,有四种情况: 1、一般情况支付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2、十六周岁后独立的,独立后终止支付。 3、在校就读,不能独立的,支付到完成学业。 4、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的需要一直支付。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
私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确定怎么支付抚养费。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数额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也要考虑父或母给付的实际能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
非婚生子确认其与生父母的关系的方法: 一、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主动承认与其存在血缘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二、通过司法程序,做亲子鉴定来证明存在血缘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