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结婚期间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是,首先夫妻进行财产分割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母亲以子女名义存款并不一定算赠与行为,法律行为必须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有效。
再婚前的存款属个人财产,所以可以用于个人正常的开支,但如果再婚前的个人财产用作婚后生活支出了,很可能造成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此时就很难再主张自己的婚前财产了。再婚之后的存入的款项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有证据证明属于婚前财产的除外。比如说,婚前财产存入银行,获得利息是他的个人财产,如果用于投资收益,收益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想通过银行查对方的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对方的帐号或者对方开户的银行支行。一旦进入了离婚程序或者一方已有离婚打算,对方很有可能提前转移财产。等对方转移财产之后,再想要对方的存款就比较困难了。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如果通过律师调查,也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来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要在知道帐号或开户的银行支行的情况下,才能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
定期存款在没有到期之前不可以转存到他人名下,需要用户先将定期存款转为活期,再转到别人名下,即用户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去银行柜台将“定期存款”转为“活期存款”,支取后再存入需要要存入更换人的名下(并提供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即可。 同时,在没有到期之前,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支取部分按活期计算利息,剩余部分按定期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用户提前取出定期存款,可能会存在一个金额的节点,即用户提前取出1万,或者1万以下,则可以通过手机银行、银行柜台直接取出,如果用户提前取出的金额大于1万,则可能需要用户提前预约,预约之后再去银行的柜台取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死亡后,配偶可以获利一半的存款,另一半存款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享受低保待遇的个人名下能有存款。
低保一般是不会查配偶的存款的。
存款人死亡,配偶是可以取回的。但是存款人死亡配偶是不能直接取款的。应该由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证明存款的处理方式,并指定存款支取人。然后凭公证书、死亡证明、指定取款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取款。若是银行卡,继承人可以直接取款或转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结婚就自动变为共同财产,因此,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存款仍属于一方所有,即使离婚,也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