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可以抵押的。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故不能继承,而且只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标。
宅基地被他人侵占的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由人民政府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因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应责令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2.因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查明一方在建房时,对方明知而为提出异议的,可在不妨碍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判令占有人继续使用。 3.因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法院可以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建房手续,收回宅基地,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盖好房屋,为避免造成
认定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协议的效力的方式有:1、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成
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卖方应当将购房款及利息退还给买方,如果该地上建筑为买方所建造,则对该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由卖方按照评估价向买方支付全部价款;同时买方应当将土
无效。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城市建设必须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禁止建设商品房,因此购买“小产权房”无疑会给购房者带来很大风险。根据《土地管理法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卖方应当将购房款及利息退还给买方,如果该地上建筑为买方所建造,则对该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由卖方按照评估价向买方支付全部价款;同时买方应当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