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宅基地不能分2户。两户同时申请同一宅基地说明两户对这块宅基地有争议,有争议的情况下申请是不予受理的。 建议由村委会主持调解,调解成功后再由其中的一户申请。
以下是我们为您做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如您因子女步入婚姻殿堂或其他特殊情况而必须分户居住,同时因为缺乏足够的宅基地资源,您可考虑向当地有关机构申请;其次,对于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外来人口,若在该地并未获得宅基地,同样可以考虑此项事宜;另外,如果您所处地方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正在实施乡村和集镇规划,或者为了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需要进行搬迁,那么同样也具有申请资格。
根据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 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不可以。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经本村委会同意;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 3、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1.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手上转让 我国的现有法律规定,如果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含宅基地),而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在取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后,就可以进行转让。 2.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如果因建房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向所在集体提出申请,经乡 (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批准通过的可以在集体内闲置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但是一定要是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才可以。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进行买卖。因为个人只对农村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并不具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但是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买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属于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村民建房的,本村村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宅基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能转让,转让时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申请使用条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房屋一并转让,所转让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
农村老宅基地建房需要的手续是:建房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镇政府初审、公布初审意见,县级机关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核发许可证,镇政府查验,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镇政府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建房户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领取产权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打建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如果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不能再申请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