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然后由国土的资源管理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来到实地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标准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划等在进行初审。 最后由国土资源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发宅基地,并且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可以到当地的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宅基地复印件及原件,到县级国土局办公室进行核对,户主申请宅基地置换。 申请表由居住地的村委会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农村自建住房必须有两个许可证,一个是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另一个则是施工许可证。
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但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收回这一土地使用权,老人原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归本户内余下的人员共同享有权利。
下列情形可以申请宅基地: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1、国家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米没有具体的数额的规定,只有一个标准性的规定。 2、集体土地的房子,货币补偿最低建筑成本价,还会置换宅基地或者地价补偿;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按面积拆一还一。 4、城中村的,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国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拆一还一,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
农村拆迁补偿有三种方式: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 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 (即房屋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绿植等),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即宅基地使用权)。
申请农村宅基地证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宅基地使用权能买卖。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对于我国广大乡村地区的农村村民来说,急需树立严格遵守现行乡镇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以及相应的村庄以及集镇规划理念,以确保耕地占有进行严格的管制,特别是杜绝占用基本农田。 于此同时,我们将在全新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坚守控制新增资源,优化布局结构,倡导集约用地,维护耕地安全等总体原则,并且积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从而明确界定了小城镇及其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适用范围及用地规模等人文数据。 各县市地区应主动寻求改进村庄、集镇规划用地规模确定方式的途径。 在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中,严格执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来限定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用地规模。 其中,自然村、中心村、集镇的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