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可以。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房子塌了宅基地有没有效,具体要看什么情况来定。若是因为自然灾害导致的坍塌,宅基地的使用权尚在原房主手中,可以申请原地重建,并根据手续建造获得新证。若是因为超过两年空置、年代久远失修导致的坍塌,那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子收回,此时就是宅基地是无效的。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第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第三,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第四,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关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的强制性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所以非本村村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不能得到补偿的。因为宅基地买卖只能是本村的村民,不然买卖合同是不可以成立的。
宅基地是不可以建工厂的。农村宅基地是为了解决农村村民建房居住问题,不能建厂房用作生产,如果出卖、出租住房后,不予批准新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厂是改变了土地用途的行为,在宅基地上建厂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否则是违法的。
1、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2、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打建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如果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用来抵押贷款,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 根据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