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交纳税费的完税凭证。 作用:在个人从事有关经济活动时,如办理购房和购车贷款等,相关机构有向个人索要完税凭证来证明其财力和作为公民应履行义务的诚信度。 完税证明能完整反映全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是个人信誉和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体现。 有关完税证明的法律规定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
受害人或护理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不需要完税证明。 如果受害人或护理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受害者应提供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近3至6个月的收入状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开具个人收入完税证明有以下方式: 1、携带身份证、申请表到全市任一个地税服务大厅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窗口开具; 2、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机上打印; 3、查询当地地税局官网,注册账号,根据提示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式样,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获得方式: 1、凡是纳税人所在单位已经进行明细申报,纳税个人因某种特定需要,如办理贷款、出国留学手续等,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的,只须纳税个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经审核无误,便可即时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完税证明。 2、凡代扣代缴单位已经进行明细申报,税务机关为该单位每一纳税人开具一张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对所在单位暂未进行明细申报,
保险误工费完税证明可以不出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去开具,个人是可以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获得的税务机关开出的一份缴纳税收额度的一个证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交纳税费的完税凭证。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出示给他人看的,但是要注意防范个人信息被泄漏。 常见的完税证明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车船购置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等。因我国的税收体制原因分为国税完税凭证和地税完税凭证,都用于证明已完成纳税义务。最常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等。
根据法律的规定,完税证明去税务局开。个人申请开具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交纳税人身份证件、纳税人签名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件;单位申请的,提供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名单和经办人身份证件。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完税证明和纳税证明其实在实际工作中,理解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从本质上以及从法律上严格来判断的话,二者还是有细微的区别的。 1、完税证明更加注重的是税收环节上的整体性,代表着税收事项的完结,纳税证明只能说明税收事项的纳税过程,并没有突出整体税收的完结闭环,突出纳税这件事的结果。 2、纳税清单,也就是所说的纳税证明,是记录纳税人个人纳税情况的补充,详细列出完税证明没有列出的明细记录,包括纳税人每次的申报收入额、缴纳税额、税款所属期、征收机关和税款的入库时间等信息,让人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清晰明了。 3、纳税清单仅供纳税人本人查询、了解本人纳税情况,并不能作为法定证明来使用。纳税清单还可以与电子版完税证明配套使用,但纳税清单并没有单独的证明效力。生活中,在真题含义的理解上,二者可以不作详细的区分,但是二者的具体含义和法律地位并不是完全等同的。
车辆完税证明丢了不影响过户。如若车主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可携带身份证和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本和购车发票,去购置税征收处直接补办即可。车辆过户需要什么资料1、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2、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4、车辆行驶证原件;5、车辆登记证书;6、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