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分为两个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一个是统筹账户。个人账户体现在每月缴纳医保后,有一部分会返还到医保卡里,就是医保卡内的余额,参保人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支付门诊费用以及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统筹基金是指所有单位医保缴费都统一放到一个公共的基金部分,是不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缴费。而统筹基金支付是指用统筹账户资金支付参保人员相关医疗费用,使用统筹基金支付要符合当地医保政策,包括就诊医院、医疗机构,报销费用范围、起付线和比例等。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的意思就是参保人所缴纳的保费,进入个人账户的部分累计形成的余额,没有进入个人账户的保费就会被归入统筹账户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的前6位数字,也是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时的县及以上行政区划。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的前6位数字:前两位即省份,次2位为地市,后2位为所属派出所编号。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组成。身份证号码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复员退伍军人是综合俗称。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复员,是指军人因服役期满或战争结束而解除军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志愿兵和部分干部退出现役,回参军地区参加生产或工作。这类退出现役的军人称复员军人。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告知本案的证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3.未满18周岁的证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4.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有权核对询问笔录。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6.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7.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8.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法院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但专门人民法院在我国人民法院系统中又具有特殊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是在特定部门或对特定案件设立的审判机关,而不是按行政区域设立的审判机关。 根据实践需要,我国现已设立了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专门人民法院按照本系统管理结构设立和划分管辖范围。不服下级专门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依专门人民法院的系统上诉。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
涉法涉诉是在党中央“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思想下出现的新名词。它是指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力部门在案件或问题处理上不满,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不公平的待遇,从而引发上访告状的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