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买车定金和订金之间的区别在于: 1、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 2、未交付定金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而未交付订金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3、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大多只能适用在有名合同中。
(1)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财务部门工程管理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设备管理工作,材料核算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材料借款管理工作,供应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工作。通过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建立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发生预付款项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上交一份财务部备查。同时为了节约货币资金的支出,供应 部门应按照经部门主任、总会计师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规定,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严格控制各种预付款项的额度。未签订购货合同的业务不得发生预付账款,外 委工程不准发生预付账款。(3)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应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信息。对各种预付款项,应按照购货协议或合同的规定,按单位或个人名称、 债务单位、个人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有关的明细账并详细记载。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的档案。(4)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按照供货合同或提供劳务合同的协议,指定专人做好结算和催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定额回收,防止可能的意外和损失发生。供应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收入库,并在7日内报销。如超过报销期限,每天按预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经办人资金占用费。财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 款。(5)建立财务人员培训制度。财务人员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熟练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预付账款的运用,不做错账。(6)建立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制度。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采购与预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预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7)建立预付账款和定金的授权标准制度,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8)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实质性测试。重点审查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同时请单位协助,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截止检查日已收到货物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抽查复核其真实性和正确性。应选择以下方法对预付账款进行分析性复核。
定金超过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但是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定金超过20%的在适用定金罚则时,也仍只能以合同价款20%为限进行计算。
约定定金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实现。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转让店面交了定金不可以退。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
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 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 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是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有担保性质。
定金只是给房产公司的,而且也没有正式签售房合同,如果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协议,并交纳了购房定金,这种预订性质的合同仅是担保签订正式合同,是购买房屋的初步阶段,合同更名只不过是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新合同,所以更名手续比较简单。
一般立即生效。 转账本身是有效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是否达成了定金的合意。 如果仅仅是转账而已,也没有附任何说明,所谓的定金约定仅仅停留在口头上,那就很难证明达成了定金条款。
对于买二手房交定金没有明确规定,是否交定金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应注意: (一)在交付定金时,对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既可以订立定金合同来约定,也可在购房合同中设立定金条款来约定。 (二)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者最好是在签定购房合同后再交付定金。如果房地产商坚持要求先付定金后签合同的,而购房者又决意购买并有足够支付能力的,先付定金也无妨。否则购房者就该掂量掂量。 (三)购房者在支付定金时应懂得,购房定金数额不得超过房价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只能作为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