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国副食品供应偏紧的矛盾,农业部于1988年提出建设“菜篮子工程”。一期工程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肉、蛋、奶、水产和蔬菜生产基地及良种繁育、饲料加工等服务体系,以保证居民一年四季都有新鲜蔬菜吃。国家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
密码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2019年10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密码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法规定,密码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创新发展、服务大局,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中央密码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国密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定国家密码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密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密码法治建设。
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一、确认和巩固作用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它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 二、限制和规范作用 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如何组成、这些机构有哪些职权、这些职权如何行使等内容,把国家机构的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 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不仅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避免或减少冲突和内耗,而且使各国家机关权责分明,运行有序。 三、指引和协调作用 宪法作为法律规范具有指引作用,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 四、评价和宣传作用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评价作用。宪法的评价具有广泛性,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在宪法中找到评价的依据和标准。宪法的评价具有集中性,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最基本的依据。
自2022年3月1日起,各大银行将实行新规,就是金融机构将对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增加管控,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其中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也就是说从2022年3月1日起,你在银行无论是存款5万元还是取款5万元,银行都会进行调查,对于存款五万元的,银行会咨询落实你资金的来源(这笔资金从哪来的),资金来源与你个人身份是否符合,与你历史的银行卡流水及交易是否匹配等等;对于取款5万元的,银行会要求你反馈资金用途(取这个钱是要用于干嘛?),资金用途的是否合理等等。
“2022年并没有有关新继承的规定,但是在2021年对继承法进行了修改: 1、扩大了遗产范围 新的《民法典继承篇》对财产不再一一列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属于遗产,可以被继承,包括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这也是为了适应社会财富种类的不断变化。 2、扩大了继承人范围 新《民法典继承篇》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增加遗嘱继承形式 新的《民法典继承编》增加了打印和录像这两种遗嘱形式。 4、修改了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新《民法典继承篇》增加了两种情况: 隐匿遗嘱:如果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隐匿遗嘱,严重的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 欺诈胁迫被继承人设立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该草案,并于2007年12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行政许可主体是行政许可行为的实施者,它的设置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行政许可的实施效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关系到行政许可活动的效率。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主要有三种:法定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被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一般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细则是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中的某一条或几条条款所制定的详细规则。常见于对已制定出的规定或措施等作进一步阐述和说明,它是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以某规章制度为准则所制定的更具体的条文式规则。细则的正文结构与办法相同,分为细则依据、细则资料、细则实施说明三大部分。多采用全文分条列项的方法写。资料详尽、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