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实践中,交通肇事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伤残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首先,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不是诺成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章的规定,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就合同达成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合同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方成立。 两者的主要区别从定义中就可以看出,主要在标的物是否需要交付。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二者有以下区别: 1、成立要件不同。 2、责任不同。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
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 (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本身的性质、合同所要达到的目的和交易习惯来履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但是,由于签订合同时考虑不周,而致使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双方可以协议补充; 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
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
司法实践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赔偿,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关于数罪并罚是否适用缓刑的问题,实践操作中其实很少有可以适用缓刑的,毕竟此时一人犯数罪,证明其危险性还是比较大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成立有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实践中要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增加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