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可以在居住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协议离婚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如果向被告住所地,即被告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的,可以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告户籍证明,来证明被告的住所。被告居住地应当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 3、房屋权属证书;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 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 6、其他如受害人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等。司法实践中,暂住证是证明经常居住的常见证据类型之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能证明被告在户籍所在地之外有经常居住地,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被告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的,可以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告户籍证明来证明被告的住所。如果向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司法实践中要求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证明被告在经常居住地满一年以上。
一般都是填写户口地址,你户口是哪里就填哪里,如果要求你填居住地址,你就填写居住地址,没有要求就填户口住址。
受害人可以通过检察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办理取保候审应当是公安局局长签字批准,犯罪嫌疑人住所地派出所执行。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居住地就是身份证地址,核发地就是证件、牌子发证地,登记地就是牌照档案所在地。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居住,但需要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以及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未经考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判缓行的人居住在哪不重要,但是缓刑期间,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确需超范围就学、就业的须向住所地的司法所、司法局提交申请,并由司法局向你即将去的地区司法局发函协助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明确答复同意协助管理的,才可以到其他地方去就业、就学,并到当地的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工作。
法律分析:可以在居住地离婚。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在一方或者是双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的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或者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异地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可以。一方提出离婚的,通常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通常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