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如果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至100元的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