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二、构成要件不同。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
运输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的效力,如果是附期限的合同,合同到期自然失效。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劳动者要在到期后主动提出续签,否则视为续签,这个具有法律效力;假如劳动者没有提出续签,且用人单位也没有与劳动者实际续签,这就是按照合同约定视为续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离婚后一方如果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孩子,那么另外一方是可以选择向法院上诉,要求强制执行,或者将抚养权拿回,并且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
口头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中介没履行口头协议的解决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 2、如无法协商一致,找能够举证双方确实存在口头合同约定的证据,可起诉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 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
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下: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2、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3、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履行附随义务可以构成违约,在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时,对合同附随义务既然进行了规定,就应当履行,避免造成对方的损失。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超过两年仍然未履行,并且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三年期限内主张过权利的,则超过诉讼时效,合同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离婚协议中约定不履行抚养义务没有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