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构成方式具体如下: 依据用人单位于前一会计年度内所有员工每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础,职工个人每月平均工资的总金额需按照上一会计年度各月份的平均工资收入进行精确计算。 在特殊情况下,若单位与职工双方的月平均工资皆不及上一会计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则二者均以该比例时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而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 工伤保险费用的征收将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费用的征缴规则进行具体实施工具化操作。
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不同。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