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职工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调查核实提供的相关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结论,开具工伤认定结论书。
工伤认定时效过期但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两人以上旁证证明;其他。
工伤认定时效性的规定:发生事故后30日至1年_申报工伤认定。劳动部门60日内作出决定;劳动部门10日内送达认定书;不服认定结果的在60天内和15天内对工伤认定和鉴定申请复议。
未参加工伤保险,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受工伤所需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认定不需要费用,需要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到社保局报销医疗费。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点应为事故伤害实际发生之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一个多月还没有下来合法。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工伤认定申请人到指定的地方进行鉴定,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或者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