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效过期但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5-01-07 09:03
工伤认定时效过期但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5-01-15 15:42
工伤认定时效过期但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4-12-27 10:24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效过期,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不具备正当理由的,不得申请工伤认定。
2024-12-27 10:59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2025-02-24 09:25
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效的维权方式是:非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因有合理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因社保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而导致超过申报时限的,则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1年期限内。但是,如果工伤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又不存在上述合理事由,劳动保障部门就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