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4、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于交通事故负全责的当事人应该负民事赔偿责任,违章驾驶的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交通事故具体赔偿费用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2、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3、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5、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院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6、交通费、住宿费 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要根据鉴定的等级进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每个月支付其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其差额。 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百科; 5、当事人举证;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赔偿标准要根据鉴定的等级进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每个月支付其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其差额。
1、根据规定骨折误工费赔偿一般是90天左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没有造成伤残的,不属于工伤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具体要赔偿多少钱,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成都地区一般为60-80元/天。 4、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天津工伤保险在职工伤人员待遇标准: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津贴: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是:一级2820元、二级2697元、三级2575元、四级2452元。 2、天津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待遇标准:底前鉴定为工伤一至四级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补贴:一级伤残60元,二级伤残50元,三级伤残40元,四级伤残30元。调整后工伤人员补贴与养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是:一级2820元、二级2697元、三级2575元、四级2452元。 3、天津工亡亲属抚恤金标准:底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3元,最低发放标准124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5元,最低发放标准934元。
工伤赔偿标准要根据鉴定的等级进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每个月支付其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其差额。 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百科; 5、当事人举证;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湖北工伤赔偿标准: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离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分别为22、18、12、10、8、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离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34、28、20、16、12、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
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按照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食宿标准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按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为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乘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为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乘医疗期。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具体工伤鉴定等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