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工伤赔偿与工龄是有关系的。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一位7级工伤的工人的赔偿标准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题目中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参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认定工伤范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本人工资×伤残等级对应的月份;2、1-6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3、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4、评残后的护理费=社平工资×50%/40%/30%;5、其他费用的计算。
工伤公司需要赔偿。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兄弟的子女能代位继承的。但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才可以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的遗产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认定工伤之后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死亡索赔流程:用人单位将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期间的营养费,按工伤保险条例只有住院期间有伙食费补贴的,护理费如果确需护理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
代驾期间出现事故,不能向车主索要工伤赔偿。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之一,在于受到事故伤害者必须是“职工”,对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而代驾,对方只是以个人身份临时雇用,并不是什么“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所以受伤的人仅仅是临时被雇用,目的在于完成代驾的单一任务,而不属于“职工”或专职、固定、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雇工”。
处理工伤赔偿,按照以下流程:1、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3、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确定相应的待遇。
工伤不鉴定不可以赔偿。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