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也不一定要委托律师全程处理,主要是看你自己能不能解决这件事情,还有就是协议签订的问题。委托律师的话优势在:律师熟悉工伤处理的流程,知道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更懂得和单位怎么谈判,谈不成的话,后续如果需要仲裁或者诉讼的话,他们更了解这些事情。如果你单位不愿意理赔,我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当然委托律师前还是要多了解了解的,遇到不靠谱的律师的话,可能都不如自己处理解决的好。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处理。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等等。
工伤鉴定书一般在六十日能够拿到,最迟不会超过九十日。 法律上规定,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六十日内下达。 如果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三十日下达。 若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能够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工伤鉴定在六十日内完成鉴定,并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鉴定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一般在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做。 2、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有一方不服或者申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需要60天。 3、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
嘉定区职工受工伤的,可以向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地址询问当地人社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要做工伤鉴定,应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