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或者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二、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三、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者工卡; 四、员工与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五、有关旁证,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六、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七、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工伤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没有劳动合同,如果有以下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伤保险待遇。
上班时间突发疾病不一定是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并且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会认定为工伤。 如果不是在工作场所,或者不是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或者虽然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抢救超过48小时后才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申请工伤时效可以中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申报的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此时企业无需再进行申报申请。
通常情况下,关于工伤事故所导致的费用支出,如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及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方面,都能够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全额补偿。 然而,在某些特定环境里,若雇主未能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话,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无法对相应的工伤损失进行赔偿,而这部分责任将会由雇主承担,即需由其独立支付所有相关的工伤赔偿款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可认定工伤赔偿的标准: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按该省的标准来发;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其他。
十级工伤伤残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事故分类如下: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为四个等级;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4、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