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的备案需要提供一下手续: 1、个人填报的《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就诊协议医疗机构备案表》; 2、异地定居工伤人员户口或暂住证的复印件; 3、单位填写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职工救火受伤是可以认为为工伤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
工伤认定决定是劳动者受工伤的证明,也是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的决定后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
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合理的上下班时间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早退显然不符合这一要件,自然早退途中发生的车祸不算工伤。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治疗的个人医药费用报销范围: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如果单位没有给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医疗费全部由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
上班时间病亡能否确定工伤需要看具体情况,若病症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是属于工伤的,如果确定劳动关系了,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申请劳动工伤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工伤认定书;2.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两份;3.初诊病历;4.身份证复印件。《工伤鉴定程序》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复查鉴定改变结论的赔偿:单位已经按之前伤残给付的部分不应返还,未给付的部分应区别对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原级别支付,伤残津贴及医疗保险费、护理费等在复查鉴定结论生效之前应按原支付或缴纳,此后应按鉴定后的级别对待。 【法律依据】 《工伤鉴定程序》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职工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因工作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鉴定程序》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