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上班时间拜访客户摔倒算工伤。 一般情况下,工伤的认定取决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性质等几个方面的因素。 所以,能否构成工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另外,是否构成工伤还需要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去申请,由劳动局的工伤科来进行最终调查认定的。
不可以。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作用是各不相同,工伤做司法鉴定是不能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未出台前吧各地地方规定认定工伤,出台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认定。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仲裁前置,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仲裁后诉讼的,审理期限规定一般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属于行政争议案件,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
工伤的补助金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为工伤待遇。发生工伤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等,若造成残疾的还包括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其他合理费用。
六级工伤的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来判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派遣工发生工伤时,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则需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若因工作失误被辞退,需区分单位辞退行为是否合法。若失误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有合法依据解除,仍需依法支付工伤待遇。
1、用人单位负责工伤申报的工作人员超期申请工伤认定,造成工伤无法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负责申请的人有重大过错造成超期的,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