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经过相应的鉴定定性为工伤开始就可以算起,并且我们要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工伤待遇补偿是有等级规定划分的,对于工伤不同的等级相应的工伤待遇也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肺癌属于普通病情,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此也不能进行工伤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保险待遇平等原则有无责任补偿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区别因工和非因工原则;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集中管理原则;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青浦工伤鉴定的时间一般需要六十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误工费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工伤二次手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按照工伤级别不同赔偿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2.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3.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4.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5.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 6.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7.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 8.八级11个月本人工资。 9.九级9个月本人工资。 10.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待遇和交通事故可以获得双赔,由于事故承担主体以及涉及法律性质不冲突,补偿都应当给予受害人。即受害者可以获得两种赔偿,一方面是交通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二是工伤带来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建行买的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