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的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认定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可以辞职,辞职的时候仍然可以要求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九级工伤伤残赔偿清单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 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应根据具体花费确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伤残赔
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就不能做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应当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 工伤事故发生时伤害结果尚未实际发生,工伤职工在伤害结果实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属于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在受到工伤三十日之内起提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申请如果距受工伤之日超过一年,则无法再就一年前的伤势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关待遇,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
公司的企业性质变更,既不改变公司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也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 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
工伤认定本人自述,应当将个人信息,事情发生的经过,写清楚,写详细,必须要有单位领导的签字,工伤认定自述,应当提交的材料,劳动功能障碍申请表,首次住院,医院病历资料,社保局工伤认定书,受伤医院化验报告单,受伤部位的彩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