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期间不能上班,可以不去上班,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
工伤鉴定赔付项目: 1、治(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
工伤鉴定没有片子不可以做,职工可以到医院调取片子用来做鉴定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工伤鉴定没有级别,单位还应该负担按时发薪、发福利等,要是被毫无理由地辞退了,可以及时用劳动纠纷解决办法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工伤鉴定没有级别不是不赔钱,工伤鉴定没有级别,单位还应该负担按时发薪、发福利等,仍然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享受工伤待遇,包括治疗费、停工留薪待遇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的误工期,在法律上叫停工留薪期,《工伤保险条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
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
个人工伤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先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劳动、聘用合同; 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之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
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赔偿多少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赔偿数额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