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如果与相关单位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报工伤,且用人单位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不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重赔偿,但是医疗费用的部分不能双重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
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赔偿,但是医疗费用的部分不能双重获得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
工伤赔偿不能一次性付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第十三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方法。
带着身份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有效证件,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出仲裁主张。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
试用期员工工伤的处理同试用期满后一致。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范畴是所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在试用期内,员工出现工伤,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伤保险待遇。
在我国手指骨折具体分几级伤残应当以鉴定结果为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护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的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根据属地原则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 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在我国颧骨或者弓骨骨折,具体几级伤残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在我国工伤认定成功后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取工伤赔偿,可选择继续工作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