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一些人只签署了名字,并没有签署日期。如果合同内容已经实施了合同就有效,日期可以另行补充协议。
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单方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以下程序:(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进行施工合同解除;(二)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通知对方,发出单方解除的意思表示,通知到达对方时进行施工合同解除。
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注意合同的审批制度和审查制度;注意工程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和意思表示;注意合同的价格、标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详细内容;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一般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是不需要交违约金。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效力,也就不存在违约情形,不需要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工程施工合同超期未履行是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1)合同的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确定合同价款。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