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需要提供: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主体验收包括内容如下: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 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会后要提交书面认可书。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当涉及分部工程时,与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这一重要时刻的验收工作。 对于分项工程验收,向监理部递交验收申请即可;专业工程师将根据相关检验批验收单进行善意的核实。 该单位工程完工之际,我们的甲方热情地邀请了施工、监理、甲方以及设计、勘察五方代表,为共同见证这一关键时刻而齐聚一堂。 请注意,整个过程都在监督站的严格监督之下,并由甲方担任大会主持人的角色。 接下来,施工方将进行竣工总结报告的宣讲,监理将发布评估报告,每一位来宾都有权根据自己的观察和资料情况,代表自我方表达观点,提出改进意见。 最后,大会结束后,所有人需要提供一份书面形式的认可书。
由监理单位组织,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勘察、质监站、建设单位共同验收。
工程验收的程序大致如下:1、施工班组自检验收,在结束当天工程段之后开展的自查工作,并且要写明自查结果;2、项目部竣工自验收,这个阶段项目已经安装调试完毕,检查工程质量和设计是否符合要求;3、公司抽检验收,抽检验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不用全部检验,如果检查到不合格的地方,会按照流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