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的程序大致如下:1、施工班组自检验收,在结束当天工程段之后开展的自查工作,并且要写明自查结果;2、项目部竣工自验收,这个阶段项目已经安装调试完毕,检查工程质量和设计是否符合要求;3、公司抽检验收,抽检验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不用全部检验,如果检查到不合格的地方,会按照流程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2-08-05 16:00
工程验收的程序大致如下:1、施工班组自检验收,在结束当天工程段之后开展的自查工作,并且要写明自查结果;2、项目部竣工自验收,这个阶段项目已经安装调试完毕,检查工程质量和设计是否符合要求;3、公司抽检验收,抽检验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不用全部检验,如果检查到不合格的地方,会按照流程进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末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5-12-24 11:35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包括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施工单位按照整
2024-08-21 09:29
工程主体验收包括内容如下: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025-03-20 09:26
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022-08-10 16:32
竣工验收程序: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