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广告牌脱落责任由广告牌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第三人对损害发生具有过错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物业公司在小区楼顶擅自安装广告牌的行为,是违法的。小区顶楼是属于小区业主共同享有的,业主无权擅自做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城管有权强制拆除广告牌。 未经同意设置户外广告、霓虹灯,或者广告规定期限届满未拆除,影响市容的,责令其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除的,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严重影响市容未能自行清除或者权属不明难以自行清除的,执法局应当强制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