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应当注意下列几点: 1.淡化行为是专门针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的。 2.淡化是在不同类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3.并不是所有在非同类产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的情况都属于淡化。 4.认定淡化行为时并不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 2.在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股东时,可以不考虑转让方背后是否有隐名股东存在,直接与作为显名股东的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 3.当受让方与转让方同为目标公司股东而转让方背后又有隐名股东时,受让方能不能拿工商登记上的记载来对抗隐名股东
卖房应当警惕的问题: 1.多收定金; 2.注意腾房给买家的时间; 3.屋里家具如何处理; 4.换房时间把握好。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买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 3、敦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三条【订立合同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房二卖情形的处理有以下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
因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
过劳死一般是不可以纳入工伤范畴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