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2、所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3、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六个方面内容: 核实承包合同的主本是否变更或实际上已变更(合同的甲、乙方互为监督人); 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且与申报质量监督时一致; 核查其行为(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 核查其管理人员的实际到位情况; 核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否由承包人供应; 核查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型机具、设备、设施是否为总承包人所有。 查清以上几点基本可以界定建筑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建筑工程中的违约金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支付,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或者提高违约金的数额。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则可以根据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损失。
凡分包的工程必须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允许分包的工程; 凡国家法律禁止或公共秩序不允许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 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等情形。
建筑工程合同可以是口头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所以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就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如果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则不能以口头形式订立,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是否交押金,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硬性要求,只有建设性意见,与发包方签定劳务合同时,由双方平等自愿地协商。 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
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筑工程分包方式具有有以下两种: 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然后就工程建设的内容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有以下四个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