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出现意外事故时,总包方以及分包方需共同承担法律规定的连带赔偿责任。 当两人或以上的当事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连带责任主体时,受害者有权力要求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人士承担全部或部分的赔偿义务。
建设工程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是: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的,受法律保护。阳合同一般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不属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应作无效处理,一并面临行政责任风险。避税情节严重的涉嫌逃税罪,面临刑事责任风险。
1、施工方未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前提条件 《批复》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工程价款已确定且开发商存在逾期付款事实是实质条件 工程款数额确定是计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保证,如果工程款数额没有确定,就不应认定工程价款的行使期限已经逾期。 3、工程竣工日期是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核心,也是争议焦点 4、诉讼保全措施不可少,拍卖程序是保障 拍卖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也是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一项重要的执行措施。 5、其他条件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与转让权的冲突。 (2)建设工程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 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具备以下条件建设工程可以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
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竣工合格之日: 指完成现场验收后且后续的竣工验收手续文件全部通过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共同签证才能视为合格,日期以全部完成时间为准。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 关联: 要先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全部验收通过后才算工程竣工合格。
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1.提起诉讼时要确定好管辖法院。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 3.起诉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 4.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照比例分担。 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经济合同发生争议。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经济合同纠纷经过了合同管理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纠纷属于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会受到以下处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