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中,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 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财产;拍卖、变卖财产;搜查;强制交付;强制迁退;强制完成行为;强制管理被执行人财产;法院有权主持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以上十种强制措施可以单独使用、并列使用、交叉使用。在强制执行中的支出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并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处罚。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协助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当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抚养费是协议规定的,首先需要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来履行。 经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旧拒不履行的,当事人本人才可以到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抚养费是法院判决确定的,可以先到原审法官处开具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后直接凭借判决书及其生效证明到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
强执执行上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但并非以时间计算,而是考量的情形。民间借贷案件审结之后,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那么就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 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的是否加入黑名单。 【法律依据】 《民诉解释》第五百零七条,被执行人未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恢复执行。 一、是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重新出现且经调查核实具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 二、是申请执行人提交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证据或提供财产线索,经调查核实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 三、是申请执行人提交可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证据,经调查核实依法可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 恢复强制执行后,应当对债权凭证的记载事项进行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 (四)如果执行依据本身就是交付居住的房屋,那么法院必须按照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容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又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最后,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原协议内容。 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原告可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