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在符合一定情形的,是可以进行拍卖、变卖予以执行的。 金钱债权执行中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只要满足以下的任一情形,法院可强制拍卖涉案房屋: 情形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是老人,那么名下虽然有一套房子,但是其儿子的房子多,足以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对被执行人的保障就没有必要。 情形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本来有房产,甚至有多套房产
会影响子女。法院强制执行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影响子女的财产,但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如果父母在被被列为执行人的基础上,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不仅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可能会入刑,影响子女前程。如果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至被判定为拒执罪,将影响子女报考军校、警校或者征兵政审。当由于合同等发生纠纷的时候,很多人都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但是到了执行的时候,有的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那么就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第二、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而行政强制执行则是终局性的。
1、法院强制执行后老赖还不还钱,如果老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可依法对老赖判处刑罚。 2、一般构成该罪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强制执行有效期为两年,计算方式根据具体规定。一般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欠钱法院强制执行没钱还可能会暂停执行。 当被强制执行人没有现金、存款,同时又没有房子、车辆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将会暂停执行,待将来有偿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有商品房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强制执行程序将会继续进行。 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 法院会中止执行,待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水利局对于河道违法建筑物具有强行拆除的权力,可以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水利局向法院申请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中的拆除违法建筑物部分,法院不应当受理。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1、扣押财物;2、冻结存款、汇款;3、限制公民人身自由;4、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有: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需要具备以下4个条件: 1、申请的行政机关自身没有强制执行权; 2、行政决定的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行政决定确定的义务人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4、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只有3个月。 所谓非诉讼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以及与该具体行政行为相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只有经过法定程序确认案涉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没有法律依据。